泰国公司解散
注销泰国公司需要按严格顺序完成:股东决议、清算、偿付债权人、税务结清,以及向商务部商业发展厅(DBD)办理注销。在曼谷的泰国签证中心,我们在公司停业期间协助外国董事和雇员处理其签证与工作许可状态问题。
公司在首次股东决议后并未立即完全解散。清算取决于资产与债务,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数年。有关税务清算要求,请参阅我们的公司税指南。
解散的特别决议通常需由四分之三的股东多数通过。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每三个月提交一次进度报告。
公司账目已提交至工商发展部(DBD),进行为期10年的公开查阅。
若税款未结清,税务局的清税证明会阻止最终注销登记。
公司为何解散
- 企业停止运营(可能有盈利或亏损)
- 通过并购或资产转让进行的集团重组
- 市场进入或战略退出失败
- 股东争议导致退出
- 因不合规而被法院强制解散或由商务发展部(DBD)除名
阶段1:登记注销
股东大会
通过特别决议解散,通常需获得四分之三多数票。
第二次会面
确认决议并任命清算人(通常为现任董事,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DBD注册
向商务发展部登记公司解散。公司进入清算阶段,但在法律上仍然存在。
进入清算阶段
公司仅为清算目的而存在,首次决议后尚未完全解散。
阶段2:完成清算
清算人负责收集资产、清偿债权人并将剩余分配给股东。如果清算超过一年,则需举行年度股东大会。
- 收集资产和应收款项
- 按适当顺序清偿债权人
- 如有需要,可要求缴付未缴股本。
- 按比例将盈余分配给股东
- 每三个月提交进度报告
- 若资产不足以偿债,则向破产法院提出申请
第3阶段:注册完成
最终的股东大会批准清算账目。商务发展部(DBD)在股东大会后14日内登记完结。公司账目存放于 DBD,供公众查阅期限为10年。随后公司依法解散。
注销前的税务结清
泰国税务局要求提交最终的 PND.50 公司所得税申报表,若已登记增值税需办理注销,并出具确认无未清税款的清税证明。未清税款将阻碍完成登记。
出入境影响: 在最终取消工作许可前联系 TVC 以避免逾期停留。外籍员工在雇佣关系终止时必须更改签证状态或离境。
解散期间的移民事务
| 个人 | 需要采取的行动 |
|---|---|
| 外国员工 | 工作许可证被取消。您必须更改签证身份或离开泰国。 |
| 外籍董事作为清算人 | 停业期间许可范围有限。请提前规划移民事宜。 |
| 不工作的股东 | 如果不是雇主担保,签证不受影响。 |
时间表预期
| 阶段 | 期限 |
|---|---|
| 决议与清算人任命 | 2至4周 |
| 资产出售及债权人清偿 | 3到18个月以上 |
| 税务审计与税务结清 | 1到6个月 |
| 最终 DBD 注销 | 清关后2周 |
常见离婚办理错误
- 假设公司在第一次决议后即已消失。但在清算期间,公司仍为有责任的法人实体。
- 在债权人通知期届满前分配资产。
- 忽视泰国劳动法下的员工遣散费义务。
- 工作许可证被取消后,外籍董事以旅游签证逗留。
- 在最终会议后14天期限内未向商业发展部(DBD)提交账簿备案。
- BOI 公司在未通知 BOI 的情况下解散,可能面临激励追回风险。
常见问题
为外国董事和员工就关闭泰国公司提供的一般性回答。请向商业发展部(DBD)和税务局(Revenue Department)确认具体要求。
问:有债务的公司可以解散吗?
A:若在清算后仍具偿付能力,可进行自愿解散。资不抵债则触发法院的破产程序。
问:清算期间工作许可会如何处理?
A:通常在雇佣关系结束时取消。清算人职务可能需要特殊许可处理。为避免逾期停留,请在最终取消许可前联系TVC。
问:我们可以恢复已解散的公司吗?
A:不可以。如果企业在完全解散并注销后重新开始营业,必须重新注册新的实体。
问:除名(strike-off)是否等同于自愿解散?
A:因未申报被DBD除名是一种行政处罚,与完成税务清算与偿付债权人的正式清算不同。
问:清算需要多长时间?
A:无负债的休眠公司清算可能在数月内完成。拥有租赁和员工的在营企业需要更长时间,通常为 6 到 18 个月或更久。
问:注销前需要哪些税务表格?
A:最终的 PND.50 公司税申报、(如已登记)增值税注销,以及税务局出具的确认无未缴税款的证明信。
问:公司在法律上何时被解散?
A:在最终股东大会批准清算账目后,DBD 会在 14 天内登记完成,并将账册存档以备 10 年查验。
问:在解散之前我应联系 TVC 吗?
A:是的,若外籍董事或员工持有工作许可证。请在最终取消许可证前规划签证状态变更,以避免逾期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