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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公司内部调动签证

L-1 签证允许将经理、主管和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从外国办事处调往关联的美国实体。泰国员工必须证明在国外有连续一年的合格雇佣,并且两家公司之间存在母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关系。

美国雇主在员工于美国驻曼谷大使馆完成 DS-160 前向 USCIS 提交 I-129 表格。L-1B 专业知识案件需要详尽的专有/专业知识证明文件。泰国签证中心协助整理曼谷方面的雇佣记录。

L-1A
管理人员与高管

在美国最长7年

L-1B
具备专门知识的员工

在美国最长5年

关系
母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公司

需要符合条件的组织结构。

大使馆
美国驻曼谷大使馆

请愿后领事程序

谁有资格?

调往关联美国机构的泰籍员工必须符合在海外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规定,并符合 L-1A(经理或高管)或 L-1B(专业知识人员)签证资格。

  • 在过去三年内,连续为外国公司受雇至少一年。
  • 调派到关联的美国实体担任经理、高管或专业职位
  • 外国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的合格企业关系
  • 美国办事处正在积极开展业务或正在设立
  • 为 L-1B 案件记录的专门知识
  • 雇主提交 I-129 表格或在符合条件时使用统一请愿(blanket petition)

重要: TVC 准备曼谷方面的文件。美国雇主向 USCIS 提交 I-129。公司架构分析需美国法律顾问。最终决定由 USCIS 和领事官员裁定。

美国签证办理阶段

从泰国提出的 L-1 案件需经过公司资格审查、I-129 请愿、DS-160 领事申请,以及与关联实体的赴美派遣安排。

阶段操作结果
资格审查确认组织关系与角色已核实的海外工作满一年
I-129 申请递交美国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请愿领事阶段的批准通知
曼谷大使馆DS-160 与面试L-1 签证箔片贴入护照
赴美派遣为关联的美国实体工作延期与随后可能的 EB-1C

在泰国的申请流程

从曼谷准备 L-1 公司内部调动签证时,请按此顺序办理。

步骤操作
1确认泰国与美国实体之间的合格关系
2记录在海外担任符合条件职位的一年工作经历
3美国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提交 I-129L 表格的补充材料
4批准后,员工在曼谷大使馆完成 DS-160。
5携工作证明出席 L-1 领事面试
6入境美国并为相关的美国实体开始工作
1

确认符合资格的关系

核实泰国与美国实体之间是否存在符合条件的企业关系,如母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组织结构图和所有权记录必须清楚证明外国公司与美国公司之间的关联。

2

记录在海外一年

员工必须在调动前的三年内以经理、主管或专有知识岗位在该外国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雇佣记录和职位说明必须符合 L-1A 或 L-1B 的标准。

3

向 USCIS 提交 I-129 表格

美国雇主向 USCIS 提交 I-129 表格并附 L 补充表。需包括公司关联关系证明、雇佣记录、L-1B 案件的专门知识证明文件,以及美国办事处的经营证明。

4

在获批后完成 DS-160 表格

在 I-129 获批后,员工在线完成非移民签证申请并在美国驻曼谷大使馆安排领事面谈。适用于 Blanket L 请愿的雇主遵循单独的简化程序。

5

参加 L-1 领事面试

在曼谷大使馆出示护照、批准通知、雇佣证明和职位说明。领事官确认该员工是否符合 L-1A 经理或高管或 L-1B 专业知识职工的资格。

6

开始美国派遣

入境美国并以获批的职位为相关美国实体开始工作。L-1A 经理可停留最长七年;L-1B 专门知识员工最长可停留五年,并可申请延长。

文件与证据要求

在官方政府网站下载最新清单。泰语文件需提供经认证的英文翻译。

要求详情
公司关系显示符合资格关联的组织结构图
就业记录在海外担任经理、执行或专业岗位一年。
I-129表格由美国雇主提交,并附L补充表。
专门知识L-1B 需要详尽的专业知识证明文件
DS-160L 类别非移民签证申请
美国办事处证明租约、商业计划或运营记录
工作描述在美国的职位符合 L-1A 或 L-1B 条件。

路线比较概览

将该途径与一般替代方案进行比较。在提交申请前,务必确认适用于您目的的正确签证类别。

主题此途径替代方案
L-1A 经理/高管L-1签证身份最长7年可能通向 EB-1C 绿卡途径
L-1B 专门知识L-1身份最长5年更严格的知晓标准
E-2 条约投资者需要个人投资企业主适用的不同类别
TVC 支持曼谷就业文件准备公司结构需要美国律师

您不能做的事

这些限制适用于L-1办理期间以及签证签发之后。

  • 为申请美国雇主以外的实体工作
  • 在 L-1 签证批准前以无有效身份入境美国
  • 在经批准的 L-1A 或 L-1B 职责范围之外履行职责

批准后

一旦您的L-1签证获批,请在赴美工作任务前及执行期间完成以下步骤。

  1. 出行前审查签证贴纸及允许的雇主
  2. 仅为提出请愿的美国关联实体工作
  3. 在最长停留期限内维持 L-1 身份。
  4. 若符合L-1A经理资格,了解EB-1C绿卡途径。

补充指导

1

面向泰国员工的 L-1

受雇于与美国相关联企业符合条件公司的泰国公民,可作为经理、执行或专门知识岗位调派。调派必须为美国业务的合法商业需要。

2

一年工作规则

员工必须在调动前的三年内为该外国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中断、兼职或独立承包商身份可能不计入此要求。

3

L-1A 与 L-1B 标准比较

L-1A 适用于经理和高管,L-1 身份最长可达七年。L-1B 适用于掌握公司专有专业知识的员工,标准更为严格,需提供详尽的独特专业能力证明文件。

4

新的L-1(新办事处)申请

欲在美国设立新办事处的公司可申请L-1签证,将经理或高管派往设立业务。初次批准通常为一年,延长须以业务增长证明为依据。

5

曼谷领事处理

在 I-129 获批后,员工在美国驻曼谷大使馆申请 L-1 签证,需提交 DS-160、雇佣证明以及请愿文件中的公司关联证明。

6

曼谷协调支持

泰国签证中心协助整理曼谷方面的雇佣记录及认证翻译。公司结构分析和 I-129 请愿策略需美国移民律师与美国雇主共同制定。

常见错误

这些错误在我们曼谷的咨询中针对该签证类别反复出现。

  • 符合资格的公司关联关系证明不足
  • L-1B 请愿缺乏详尽的专门知识证据
  • 连续在海外就业不足一年的情况
  • 在美国的工作职责不符合 L-1A 或 L-1B 的标准

常见问题

来自泰国的关于 L-1 公司内部调动签证的后续问题的快速答复。

问:泰国员工可以调到美国办事处吗?

A:是的,若泰国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存在符合资格的母公司、分支、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关系,且该员工在国外以经理、主管或专门知识职位连续工作满一年。

问:一年就业规则是什么?

A:员工必须在 L-1 调动前的三年内为该外国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雇佣记录、工资单和组织结构图必须记录该合格期限和职务。

问:L-1 签证可以转为美国绿卡吗?

A:L-1A 的经理和高管可申请 EB-1C 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绿卡。L-1B 专业知识员工的移民途径较少,通常需要雇主赞助的 PERM 劳工认证。

问:我可以在曼谷申请吗?

A:是的。在美国雇主提交的I-129获批后,泰国雇员需完成DS-160并在美国驻曼谷大使馆参加L-1领事面谈。

问:TVC 会提交我的申请吗?

A:泰国签证中心准备曼谷方面的雇佣文件和翻译。美国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I-129表格。你需通过美国国务院官方渠道参加大使馆面谈。

问:什么是 Blanket L-1 申请?

A:有频繁调动的跨国大公司可能持有经批准的批量 L 请愿,允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简化签证申请流程。请确认您的雇主是否参与该批量 L 计划。

问:TVC 是否处理 L-1 申请?

A:我们协助整理曼谷方面的雇佣记录、派遣/任命函及经认证的翻译件。I-129请愿书的准备由美国雇主及其移民律师负责。

问:本指南何时最后审查?

A:2026年6月。L-1 规则和领事操作惯例会定期变更。请在提交申请前两周内在 USCIS 和 travel.state.gov 上核实当前要求。

官方参考资料

官方来源已于2026年6月核实。申请前请在官方政府网站上确认当前费用和材料清单。